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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因公出差住宿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2-23 15:54:04

『壹』 部队军官的住宿问题

1 看现役军官的所在职位,级别高的话另当别论。不过就现有情况来讲,应该是少尉到中尉内吧?

2 看所在职务容划分问题,如果是机关参谋类级别的话,可以拥有个人住房,只需每天准点上下班罢了,如果是基层连队领导的话,必须在连队留宿。

3 要看你表姐要找个什么样的了,不是有钱就可以找到个好老公的,部队不允许随便离婚哦…

4 你姐夫可以跟你表姐在一起住(结婚之后),但不是在你的表姐家,而是部队的军区家属房。

5 你们去探亲的话很正常,不过不要太频繁罢了,应该不好,赶上节假日还可以,但不要在值班过程中探亲。

回答完毕,祝你表姐幸福。

『贰』 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 2020

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专他人员每天限额属500元。

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对于普通私企来说,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是公司自己定的,没有统一标准。



(2)军人因公出差住宿标准扩展阅读:

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

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车或者坐公交。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这项费用值得注意,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打车单程的费用都可能会超过80元,出行前要好好盘算盘算。

『叁』 军人差旅费规定

军人出差有哪些补助
军队人员自主择业、复员、退伍、退休离队,本人及其随迁家属的交通费和中转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支费、行李托运费,按照标准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 军队人员调学或者入院疗养、治病的交通费和中转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支费,转移供给关系的,由原单位按照标准发足,到院校或者医院、疗养院结算,多退少补;离校、出院时由院校或者医院、疗养院按照标准发足,向到达单位结算,多退少补。未转移供给关系的,由原单位发放和结算。 军队人员调动工作和退役离队,经批准随迁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伙食补助费、杂支费按照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执行。夫妇双方同是军队人员且同行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已满16周岁子女乘坐交通工具按照义务兵的席位等级标准执行。经调入和调出单位同意,暂缓随迁的家属单独前往调入地,符合乘坐卧铺规定的,可以乘坐火车硬席卧铺或者轮船三等舱位。
已批准随军未随队的家属,从所在地到调入地的差旅费,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出单位发给。
分配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云南、贵州偏僻地区工作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其随迁同行的未随军家属及非直系家属的差旅费,由转业人员原所在单位发给;到达安置地再接家属的差旅费,由接收单位发给。 经批准随军的家属,其来队时的交通费、中转住宿费按照家属临时来队探亲规定的标准报销,途中伙食补助费按照军队人员工作调动有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军队人员报考研究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复试期间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复试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应乘车船席位报销。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军队工作的,从院校到军队单位的差旅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疗养的大军区副职以上人员(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其随员不超过三人,限于配偶、子女和公勤人员。随员可以与疗养人员乘同一个包房,随员系配偶或者子女的不另报销交通费,可以报销中转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未与疗养人员同乘一个包房的公勤人员,按照本人应乘坐席位报销交通费。
军职和师职疗养人员的随员限一人(配偶或者子女),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其中,正军职疗养人员的随员,可以与疗养人员乘同一个包房,不另报销交通费;副军职疗养人员的随员,其交通费可以按照疗养人员同等车船席位报销;师职疗养人员的随员,其交通费按照义务兵应乘坐车船席位报销。 随军家属因病住院、出院交通费自理;住院后经医院介绍转院的往返交通费,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可以报销,陪送入院、转院的人员(不含医护人员)差旅费自理,病情严重经批准可以报销。 海岛、边防部队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未就业随军随队家属,经军人所在单位卫生部门介绍到军队体系医疗机构或者合同医疗机构就医,其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肆』 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差旅费是指出差报销的费用 ,包括飞机 火车 动车 ,打出租车,住酒店等费用,公司和公司的报销标准都不一样

『伍』 现役军人病退有哪些标准

列举介绍如下:

1、神经系统疾病经治疗后遗留肢体瘫痪(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或双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或三肢瘫痪肌力4级以下并1项以上相关的阳性体征或客观检查)、球麻痹、失语;

2、中度癫痫;

3、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疗效欠佳的重症肌无力;

4、脱髓鞘疾病:多发性硬化及其它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轻度以上运动障碍;

5、遗传及非遗传性神经系统变性及代谢性疾病,导致轻度以上运动功能障碍且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

6、由各种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导致的永久性轻度以上智能减退;

7、肌张力异常性疾病导致中度以上运动障碍;

8、慢性脑器质性精神障碍1年以上;

9、精神分裂症;

10、偏执性精神障碍;

11、反复发作性情感性精神障碍

12、难治性强迫症;

(5)军人因公出差住宿标准扩展阅读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办法》

第七条 申请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的军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三)门诊、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第八条 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受理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申请后,应当会同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政治机关干部部门逐级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有关材料按照联勤渠道上报至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

第九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组织实施。

第十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由总医院或者由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承担。

第十一条 承担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的医院,应当根据申请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人员的病情,抽组相关学科专家成立医学鉴定专家组,医学鉴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组长从组员中选举产生。

医学鉴定专家组具体承担医学鉴定的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专家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第十三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专家组成员与被鉴定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医学鉴定公正、公平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结论,由鉴定专家组成员根据被鉴定人的病情和临床检查结果,结合既往门诊、住院病历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

集体讨论通过后,填写《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经专家组成员集体签名,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

『陆』 差旅费的补助标准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6]31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略)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 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柒』 出差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规定: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1、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2、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4、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住宿费

1、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3、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4、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伙食补助费

1、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2、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3、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4、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

1、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2、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4、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5、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捌』 差旅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差旅费报销范围

公司员工在出差过程中花费的差旅费主要包括:车票费用、住宿费用、伙食费用、办公费用等等。企业实行有效的差旅费管理,不仅法关系着企业的直接利益,企业各种费用的合理指出,也是保障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因素。

差旅费报销单填写说明

1、部门填写出差人员所在的部门;出差人员栏目填写出差人员姓名,若有多个可一并填写。

2、出差日期写上出差开始及截止的日期

3、出差事由写清楚你出差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4、报销日期是你填写该报销单的日期

5、费用栏按照你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如实填写

6、最好用黑色或者蓝色水笔写,不允许涂改

7、报销单填写完之后,右侧的合计应该等于下方的合计,合计用小写,报销总额用大写。市内交通、住宿费,补助按造公司的具体报销制度进行填写。

8、报销单按照实际发生的顺序进行填写,放置凭证的时候也将时间较早的凭证放在上面。

9、差旅费报销单应当按造出差次数填写,每出差一次填写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在外连续出差多天可在同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中填写。悦报销差旅费用报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