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景点 » 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
扩展阅读
潼南古村 2021-03-16 21:51:08
世界民俗文化旅游 2021-03-16 21:48:20

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

发布时间: 2021-03-16 13:49:52

⑴ 禁止各行政机关在旅游景点召开会议的措施和方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全文如下:
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违规到上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在风景名胜区外开会到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还巧立名目组织公款旅游,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到京外召开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国土资源以及景区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议经费定期或不定期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审计机关要建立会议费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并及时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六、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⑵ 党政机关到风景区开会违反哪些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专通知》

为深入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

党政机关不得到21个风景区开会。否则违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

⑶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_____行为

廉洁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⑷ 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什么行为

廉洁纪律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⑸ 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都有哪些

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都有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都有、黄果国家重点风景、黄山、九华山、庐山、三亚海滨风景、五台山、武夷山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5)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扩展阅读:

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的分级: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

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的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⑹ 下列属于严禁召开会议的名胜风景区有:

《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开会的景区包括:
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

⑺ 局里组织学习,在外地集体利用公款参观旅游景点。需要写检讨书,哪位

廉洁纪律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全文如下: 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违规到上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在风景名胜区外开会到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还巧立名目组织公款旅游,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到京外召开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 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国土资源以及景区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议经费定期或不定期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审计机关要建立会议费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并及时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六、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⑻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什么行为

是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会版议活动管权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8)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⑼ 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哪些活动

廉洁纪律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⑽ 到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应受什么处分

违反规定组织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以顶风违纪论处,对会议组织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主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失察责任。

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到京外召开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10)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落实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建立监督检查责任制。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重点是严禁党政机关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要做到令行禁止。

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省、地、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层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防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的发生。中央纪委、监察部将组织力量对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曝光。

二、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与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所在省的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专门联系,经常了解掌握情况。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所在省的纪检监察机关每两个月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一次监督检查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